公寓因无发票被罚款1200亿,居民担心额外税负,管委会害怕‘祸从天降’

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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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因无发票被罚款1200亿,居民担心额外税负,管委会害怕‘祸从天降’

公寓管委会Conic东南亚因未向居民提供服务时开具发票而被罚款近1200亿越南盾的事件,已经引发了读者的广泛讨论。

许多意见认为,管委会的微薄报酬伴随着巨大的法律风险,这让管委会和管理层感到困惑。

读者建议,现在是相关职能部门发声,解答疑问并明确公寓服务费发票问题的时候了。

读者阮国安(Ehome 4公寓)认为,全国许多公寓没有向居民开具发票和收取增值税。他们只向水厂收取水费的增值税,而电费则是电力部门直接向居民收取。

根据读者国安的说法,相关机构需要尽快介入,因为管委会现在害怕不愿意工作,大多数人只是为了乐趣而工作,每月1-2百万越南盾的报酬,不幸的是却“沾上”了罪名。

至于向服务费收取增值税,公寓居民会反对,因为这毫无道理。

读者兰认为,许多公寓没有向居民开具发票,只有在有要求时才会开具。

根据这位读者的说法,如果这样罚款,恐怕全国大多数公寓都要被罚款。

此外,管委会是由居民选举产生的,实际上报酬低且没有任何福利,如果这样罚款,他们拿什么来支付。

读者兰还对税务机构,特别是地方税务局是否已经向具体公寓提供了指导表示怀疑,如果没有指导就罚款,那是非常不合理的。

因此,读者建议需要相关部门早日发声。

与此同时,读者Lam Nguyen认为,公寓管理费是由居住在公寓的居民协商共同出资使用的,管委会只是居民选举出来管理和支出这笔钱的代表。

因此,这完全没有商业活动,买卖商品的行为。同时也提出了税务机构因未向居民开具发票而罚款公寓管委会的问题。

读者阮云英认为,根据规定,居民必须支付服务费,如停车费,以支持大楼的运营,没有人提到要缴纳税款。

但税务部门却说这部分必须缴税。这表明法令和税收规定还不一致。

管委会由居民选举,代表收取和支出给租赁单位,如管理委员会、公寓保安队、电梯维修、基础设施维修、水泵、消防、化粪池处理等。

“他们不是代表居民买卖的企业,为什么要向居民开具发票缴税。现在如果开具发票,居民就要承担这部分税款吗?”——读者云英提出问题。

根据读者云英的说法,“如果必须为公共使用部分再缴一次税,那是毫无道理的。

希望国家和税务机构需要明确,以避免给居民,尤其是大楼管理层造成困惑”。

与此同时,一位名叫阮俊的胡志明市公寓读者认为,公寓只收取停车费,一些小型场地用于租赁保安、公共照明、修剪绿化和公寓清洁,公寓运营。

如果强制征税,那么必须从公寓业主那里收取,但实际上没有地方像停车、清洁、公寓运营那样在支付单上加上增值税。

因此,读者俊认为“罚款是不合理的”,并希望税务机构有意见,让住在公寓的居民安心。

读者名叫花的读者认为,这是一起引起公众困惑的事件,尤其是全国参与公寓管委会的人,因为害怕“祸从天降”,而报酬只有每月几十万到1、2百万越南盾。

根据读者花的说法,2025年2月27日的处罚文件,已经快三个月了,但还没有职能部门正式回应这件事的对错,这让公寓居民感到难过。

“我住的公寓到了重新选举管委会的时候,旧成员坚决辞职,半个月来呼吁几百户公寓的候选人参加选举,没有人参选,因为害怕‘祸’从天而降”,读者花讲述。

(编译:Jon 越南中文社;审校:Ken;来源:Tuoit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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