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议在六大城市加倍行政违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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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F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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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5日上午,司法部长阮海宁向国会提交了《行政违规处理法》若干条款修改补充法案。其中一项新内容是扩大适用高于正常罚款金额的区域范围。

根据现行规定,这种增加的罚款仅适用于中央直辖市的市区,包括河内、海防、顺化、岘港、胡志明市和芹苴。自2025年1月1日起生效的《首都法》(修改)已授权河内在某些领域颁布更高的罚款。因此,修改旨在与《首都法》保持一致,其中授权河内在市区和郊区某些领域颁布更高的罚款。

此外,法案还扩大了适用双倍罚款的领域列表。据此,在河内和五个中央直辖市市区,对于以下领域的违规行为,处罚金额可以更高:道路交通、环境保护、社会治安与安全、文化、广告、土地、建设、防火灭火和食品安全。最高罚款金额仍不得超过现行一般规定的两倍。

同时,政府还提议将一些新领域纳入行政违规处罚范围,如:申诉、控告、建议、反映(最高罚款3000万越南盾);数字工业技术、数据(最高1亿越南盾);资源管理、海洋和海岛环境保护(最高5亿越南盾)。个人数据保护领域将根据专门法律进行调整。

提议在六大城市加倍行政违规处罚

然而,法律与司法委员会主任黄清松认为,关于河内的补充规定是不必要的,因为2024年的《首都法》已经全面规定。如果不写入本法,河内仍可以根据自己的特别法适用特别罚款。

对于其他中央直辖市,委员会建议政府继续研究实践并评估具体影响。提高处罚金额需要仔细考虑,以确保管理效果,同时保护人民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提议出售被暂扣的违规工具

政府提议允许立即出售行政违规被暂扣的物品和工具,如果期限届满无人认领,或无法确定所有者、违规者、管理者。

出售将适用于使用期限自暂扣期满之日起不足6个月的工具、物品;如果不按技术保管容易损坏、质量下降;有引发爆炸、环境污染或影响公共健康风险的。

司法部长阮海宁表示,这一规定有助于缩短违规物品处理流程,减少积压、仓库过载和限制公共财产浪费。

法律与司法委员会同意提议,认为这是解决仓库不足、物品损坏、造成浪费状况的方案。然而,审查机构也指出需要审查规定,以确保与现行法律要求销毁对健康、环境有害的违规物品一致。

处罚权从县公安局局长转至乡公安局长

政府提议将县公安局局长的处罚权授予乡公安局长,以适应机构重组、任务转移过程,特别是在取消县级、按两级模式组织地方政府的背景下。

具体来说,乡公安局长(新)将执行相当于县公安局长的处罚权。同样,乡人民委员会主席(新)也被提议拥有相当于县人民委员会主席的处罚权。

法律草案还补充了关于有权处罚行政违规的职务、力量的规定;同时授权政府详细规定适用处罚形式和相应补救措施的权限。

司法部长阮海宁强调,在过渡阶段,当现行法令未能及时根据法律修改内容更新时,授予乡级力量更高权限是必要的。他还认为,这一提议明确体现了在行政管理中推进分级、分权的方针,特别是在行政违规处理工作中。

根据政府,基层力量是经常接触、发现和处理辖区内违规行为的人员,因此需要授予相应权限以提高当场执法效率。

(编译:Ivy 越南中文社;审校:Ken;来源:VNEx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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