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总理陈红河指示财政部迅速向政府总理报告关于胡志明市环线4项目资金短缺的问题,确保符合现行公共投资法律规定;如果能够适用新规定(正在提交修改、补充),则建议政府、国会提出具体处理方案,于5月16日前提交总理。同时明确表示项目具备条件按照法律规定提交政府以提交国会。
财政部、国家评估委员会认真总结经验在评估工作和评估报告中。
建设部迅速与财政部配合完成项目文件,于5月16日提交国会常务委员会、国会。
当超过政府成员同意通过意见征求表;政府办公厅有文件通知副总理的意见,委托建设部长代表政府,于5月16日上午签署提交国会常务委员会、国会的文件。
根据规划,胡志明市环线4经过5个省、市,总长207公里。
特别是经过平阳省约47.95公里的路段正在按照省人民议会通过的投资主张独立实施投资。
经过4个省、市的159.3公里:巴地-头顿、同奈、胡志明市、隆安被编制为一个总体项目以提交国会通过投资主张。
项目提出了特殊机制、政策,期望比正在施工的胡志明市环线3更快实施。
关于第一阶段的规模,各地将按照8车道规划一次性征地。高速公路主线将投资4车道和2条紧急车道,建设两侧的集散道路。
项目总投资超过120.412万亿越南盾,按照公私合作伙伴关系-BOT合同(建设-经营-转让)形式实施。其中预算资金参与约69.780万亿越南盾,投资者资金约53.632万亿越南盾(相当于总投资约43%)。
(编译:Ivy 越南中文社;审校:Alex;来源:Tuoit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