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下午,在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组织的宪法修改讨论会上,民主与法律咨询委员会副主任阮登勇教授提议保留省辖市、镇的模式,同时将这些单位原状转为地方政府两级模式中的基层行政单位。
根据阮教授的说法,目前的城市是一个统一的实体,从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到基础设施都有紧密的联系。按照取消省辖市、镇模式的方向进行分割或解散以重新安排,可能会引起混乱并降低城市管理的效率。
现行的《地方政府组织法》将省辖市和镇列为县级行政单位,相当于区、县或镇。当政府实施行政单位重新安排方案,旨在取消县级时,这些城市将不再保持现有模式。
具体来说,当中级行政层级——县级被取消时,省辖市、镇也将不再作为一个独立的行政单位存在,而是将被划分为基层(即乡、坊)。这将导致城市被分割成多个独立的坊乡,影响城市规划、管理和发展的统一性。
因此,阮登勇教授认为应该保留现有的所有省辖市、镇,但将它们转为基层运作——直属省,而不是在取消县级时被分割。在这种模式下,城市仍然由多个坊组成,但不需要有人民议会,只需维持行政机关来执行和管理政策。
“这种做法仍然保证了地方政府的两级模式,包括省级和基层。基层将包括市、镇、乡、坊和特别区”,阮教授分析道。这一方案“有助于精简机构,同时保持城市在地方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中心作用”。
阮教授还强调,许多省辖市有着数百年的形成历史,并且正在为不仅是本省还有周边地区的经济、服务、教育发展发挥领头羊的作用。因此,应该将城市视为一个完整的整体,不应该纯粹从行政角度进行分割。
举例来说,他提到以前的海兴省以海阳市为省会,因此这个地方比兴安发展得更加强劲。然而,在分省后,兴安市成为省会中心,并有了显著的发展。
持相同观点的原国会经济委员会副主任阮文福也建议考虑保留省辖市、镇的模式。这些城市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不应该被分割。“城市是发展的中心。保护城市结构对于确保规划和管理中的连续性是有必要的”,阮文福指出。
胡志明国家政治学院潘春山教授认为,宪法应明确规定两级政府模式中的基层可以包括省辖市、镇,以及乡、坊和特别区。他特别强调了保护历史城市如大叻、荣市、芽庄、会安的完整性——这些地方不应该被分割成独立的行政单位。
会议上的代表们一致认为,行政单位的安排应该科学、谨慎且有继承性,既要确保国家管理的效力,又要保护和发挥城市在政府体系中的作用。
(编译:Ivy 越南中文社;审校:Alex;来源:VNExpr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