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主席继续督促公共投资资金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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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主席继续督促公共投资资金拨付

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刚刚发布文件,指导各部门、机构、区县和守德市督促2025年公共投资资金的拨付,力争完成总理交付的100%资金计划。

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主席阮文德要求各部门、机构、地方的首长继续提高责任意识,将公共投资资金的拨付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对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主席在指导实施有效推动拨付的任务和措施中负责。

各部门、机构、地方实施灵活、创新、及时、有效、坚决的措施,加快国家重要工程、高速公路项目、跨区域项目、具有扩散效应的项目的进度。

然而,加快拨付进度必须与确保工程、项目质量相结合,防止发生消极、损失、浪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各单位必须为每个项目、任务制定详细的拨付计划,每月、每季度的拨付量。集中推进土地征用、施工进度,解决土地、资源等方面的困难和障碍。

加强现场检查、监督工作,督促承包商、咨询机构加快进度。主动提议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考虑将拨付缓慢项目的资金调整到拨付能力较好且资金不足的项目。

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主席要求具体分配领导负责跟踪进度,及时解决困难,对每个项目的拨付结果负责。

实施明确、具体的分工、分级、责任分配、协调机制,明确各机关、单位之间的权限和责任。按照“六个明确:明确人、明确事、明确责任、明确权限、明确时间、明确结果”的精神实施项目。

加强公共投资资金拨付的纪律和秩序,对故意拖延资金交付、实施和拨付公共投资资金的投资者、项目管理委员会、承包商、组织、个人实施制裁。坚决处理公共投资中的消极、腐败、浪费行为。

截至4月29日,胡志明市仅拨付了6068亿越南盾,占2025年公共投资资金总额的7.2%。

(编译:Ivy 越南中文社;审校:Fang;来源:Tuoit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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