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内务部关于分级实施内务领域国家管理任务的草案中,内务部提议政府根据各省市的经济社会条件,对合同工适用最低工资。这一标准不低于政府每年规定的最低工资。
预计从7月1日起适用最低工资的地区如下:
第一区和第二区:河内市的乡镇。
第一区、第二区和第三区:胡志明市和海防市的乡镇。
第二区、第三区和第四区:北宁、宁平、兴安、富寿、老街、太原、清化、义安、广治、庆和、林同、永隆、同塔、安江、金瓯等省及顺化、岘港、芹苴等市的乡镇。
第一区、第二区、第三区和第四区:广宁、同奈、西宁等省的乡镇。
第三区、第四区:宣光、高平、奠边、莱州、山罗、谅山、河静、广义、嘉莱、得乐等省的乡镇。
该法令授权乡镇人民委员会主席接收企业关于劳务派遣、集体劳动协议和临时关闭工作场所的通知,而现行规定这些内容属于省、县级。
该法令预计自2025年7月1日至2027年2月28日有效。如果在7月1日之后,国会法律、决议或国会常务委员会、政府的文件被引用并修改、补充或替换,则适用新规定。
现行最低工资与县级行政单位挂钩,分为四个区域,但从7月1日起将取消县级,仅保留省和乡镇。目前第一区的最低月工资为496万越南盾;第二区为441万;第三区为386万;第四区为345万越南盾。四个区域的最低小时工资分别为23,800越南盾、21,200越南盾、18,600越南盾和16,600越南盾。
根据内务部5月8日提交给政府的报告,合并后全国有34个省级行政单位,其中包括6个直辖市。合并后的乡镇级行政单位总数为3,321个,其中包括2,636个乡、672个坊和13个特区。由于合并,新形成了3,193个乡镇,保留了128个乡镇,比现有减少了6,714个单位(66.91%)。
(编译:Cici 越南中文社;审校:Alex;来源:VNExpr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