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长阮文胜:对含糖饮料征收特别消费税‘到现在也已经晚了’

Fang
By F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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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长阮文胜:对含糖饮料征收特别消费税‘到现在也已经晚了’

5月9日上午,关于将含糖量超过5g/100ml的含糖饮料(甜饮料)纳入特别消费税范围的讨论中,代表们提出了许多意见。

对于这一商品,国会常务委员会建议修改法案,规定从2027年起适用8%的税率,从2028年起适用10%的税率。

代表范文和(同塔省)认为,在对甜饮料征税时,需要仔细考虑并制定更合理的路线图。

他说,认为甜饮料导致肥胖的说法并不确定。因为现在导致儿童肥胖的产品有很多,不仅仅是甜饮料。

“因为现在年轻人非常喜欢奶茶。外面的食品店大量销售甜食和含糖食品,不仅仅是几种饮料。因此,需要合理计算以征税”,范文和说。

代表陈文凯说,草案对含糖量超过5g/100ml的饮料征收10%的税率是“不合理的,因为范围不明确,可能会产生意想不到的影响”。

凯还提到,实际上,20万椰子种植农民和数百家加工企业担心他们的椰子加工产品是否会被视为应征税的饮料。

他建议制定征税路线图,可以从第一年开始以较低的起点如5-8%征税,然后在接下来的几年增加到10%。

同时,明确定义应征收特别消费税的含糖饮料类型,排除营养产品或天然来源的产品,如100%果汁、牛奶、纯椰子水等。

代表阮氏秋容(太平省代表团)认为,如果对甜饮料征税,消费者可能会转向其他含糖量相当但不征税的饮料。

其中包括奶茶、预调咖啡、街头销售的果汁等,这些饮料的质量和含糖量难以控制。

“这项政策可能会无意中促进手工、非正式生产的饮料消费,而这些产品的质量和食品安全非常难以控制”,阮氏秋容提出观点。

她建议将甜饮料征税的时间推迟到2028年,并逐步增加税率,例如3-5-7%,以便企业逐步适应。

部长阮文胜:对含糖饮料征收特别消费税‘到现在也已经晚了’

代表黎黄英(嘉莱省)则认为,对含糖饮料征税不仅是税收政策,也是负责任国家的战略选择。

他举例说,泰国从2017年开始征税,菲律宾、马来西亚从这种饮料中征收数十亿美元的税款并降低了疾病率,文莱虽小但征税比越南高。

同时,他引用了越南心血管疾病、糖尿病的统计数据,以及越南含糖饮料的消费情况。

“我们才刚刚开始讨论,并且只讨论达到与地区相比‘三个最低’的方向:税率最低、对零售影响最小、对使用者减少最少。如果我们今天不采取行动,明天我们将不得不以医疗保健预算为代价”,他强调。

代表阮氏越娥(海阳省)表示完全同意将甜饮料纳入特别消费税范围。

对这类商品征收特别消费税首先不仅是为了增加预算收入,而且是为了引导消费,保护社区健康,并促进企业改进产品,使其更健康。

许多国家如泰国、菲律宾、英国、墨西哥等已经对含糖饮料征税,并取得了积极成果:减少了高糖产品的消费,提高了营养意识,同时为预防医疗项目创造了财政资源。

她建议明确规定按照越南标准,糖含量从5g/100ml及以上是必要的,以确保透明度,避免对有益健康的产品如牛奶、无添加纯果汁等普遍适用。

“这有助于税收政策准确针对需要调整的产品组,而不会对健康食品生产行业产生负面影响”,阮氏越娥提出。

财政部长阮文胜在随后的解释中说,在起草法案时,有许多关于对含糖饮料征税的意见,分为两派。

其中一派提出是否已经需要征税的问题,而另一派则认为“征税越快越好,越多越好”。因此,这对起草和审查机构来说是非常困难的。

他表示,有非常明确的依据来考虑对含糖量超过5g/100ml的饮料征收特别消费税。

世界卫生组织(WHO)建议越南是含糖饮料消费日益增长的国家之一,导致肥胖风险。

统计显示,每天46.5%的自由糖消费大部分来自含糖饮料,这是导致肥胖超重的原因。WHO建议所有国家,包括越南,征收至少20%的特别消费税。

他透露,已有107个国家对此类商品征收特别消费税,东盟有7/11个国家征税。

“从世界实践和越南的实际情况来看,我个人认为应该更早征税,到现在也已经晚了。我们不能等到我们的孩子肥胖、生病了才开始讨论”,阮文胜说。

据部长称,税率已经接受为从2027年开始适用8%,2028年为10%。起草机构将审查哪些将从2026年1月1日开始适用,哪些商品推迟到2027年,以避免对企业造成冲击。

他重申了现行规定,并强调椰子水将不征收特别消费税。

(编译:Ivy 越南中文社;审校:Ken;来源:Tuoit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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