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胡志明市市委常务委员会决定成立胡志明市城市铁路系统发展指导委员会。
根据决定,胡志明市市委书记阮文年担任指导委员会主任;市委副书记、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主席阮文德担任常务副主任。
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包括:胡志明市市委常务副书记阮清义、市委副书记、市人民议会主席阮氏丽;市委副书记、越南祖国阵线胡志明市委员会主席阮福禄。
19名指导委员会委员包括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领导、市委组织部、市委检查委员会、市委宣传与民运部、市委内政部、市监察局、市各部门领导和各地方领导等。
指导委员会的任务是指导实施政治局关于铁路交通发展方向的第49号结论,国会关于为河内市和胡志明市城市铁路网络发展试点一些特殊、特别机制和政策的第188号决议等。
指导委员会决定成立/完善工作小组、咨询小组、直属指导委员会的组织,以实施分配的任务。
审查、提出意见、对重要内容作出结论,以指导市人民委员会、各部门、首德市委、区委、县委加快完成项目进度,满足要求…
审查、提议有权机关决定保护干部、党员、公务员、职员、劳动者积极、创新、敢于思考、敢于行动、敢于为共同利益负责,带来价值、实际效果,在城市铁路项目实施过程中做出积极贡献的措施…
关于工作机制,建设局是指导委员会的常设机构;使用现有机构和人员执行分配的任务。
指导委员会受市委常务委员会、市委常务和指导委员会主任的任务分配的领导、指导。指导委员会按照集体原则运作,指导委员会主任决定实施内容…
(编译:李程 越南中文社;审校:Ken;来源:Tuoit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