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范庆芳兰 – 胡志明市食品安全局局长 – 在讨论关于检查法(修订)草案时这样比喻。
突击检查才能体现检查的职业
在讨论发言中,兰女士表示尽管非常努力,但目前的检查活动效果不佳,仍然是在追逐事件,未能达到人民的期望。
兰女士表示检查分为两种:计划性和突击性。计划性检查需要提前通知,由于被检查单位提前得知,效果会降低。
“比如这几天的猪肠事件,我刚说要检查,媒体报道很多,之后去哪里都被告知没有猪肠了,很难检查、审查”, 兰女士表示突击检查才能体现检查的职业。
根据兰女士的说法,”突击检查是国家检查机构的权利,必须让所有经营单位时刻提醒自己‘我可能随时被检查、审查’,他们必须害怕这一点才会努力做对”。
在讨论法律草案关于建立、颁布、指导检查计划、计划的内容时,公安部副部长陈国妥上将建议补充”为下一年”的检查计划指导。
“因为是为前一年做但为下一年指导,而且检查多级,年底建立,年初服务。法律中应尽量减少解释或理解都可以…”, 妥先生解释。
明确各部门、区县的检查方式
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胡志明市代表阮氏红幸认为当没有部门和区县的检查时,目前属于这两级权限的检查活动将属于省级检查机构的权限。
部门级别的机构维持检查功能,因此不会对管理属于部门管理领域的单位、组织执业产生大的影响。
然而,幸女士建议必须有具体的检查指导,如何组织以便各部门、行业执行,避免错误导致被检查对象今后的起诉。
法律与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吴忠诚认为,检查法(修订)已经简化了检查机构系统,是检查系统中的一场大革命,融入了组织机构的革命。
然而,他建议如何确保运行全面,当行政检查和专业检查不再区分。他强调当不再有部门、行业的检查机构时,政府检查机构的作用、责任非常大。因此,他建议需要明确如何确保国家管理活动有效?
“我们将一部分检查活动转移到检查机构,但基本部分转为专业检查。最重要的是在这里明确检查范围和专业检查之间的责任如何区分?如果不能区分,责任就不明确”, 他强调。
因此,政府检查机构有责任对所有领域、在没有检查机构的部门、行业中执行、遵守政策法律进行全面检查。各部门有责任检查,哪个部门检查哪个部门。
“如果现在部门、行业中发生违规,政府检查机构的责任到哪里?部门、行业的责任到哪里?需要研究、明确区分…”, 忠诚先生表示。
许多代表表达了关注如何在安排检查活动后确保覆盖国家管理领域,效力、效果;不与专业检查活动重叠。
(编译:Jon 越南中文社;审校:Fang;来源:Tuoit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