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理:经济违规优先不追究刑事责任,要求弥补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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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F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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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理:经济违规优先不追究刑事责任,要求弥补后果

5月7日下午,总理范明政主持政府常驻会议,讨论国会关于发展私营经济特殊机制政策的决议草案。

根据财政部——主持国会决议草案起草的机构的报告,决议68规定的任务和解决方案需要在相关法律中修改和补充三大组政策机制。

总理范明政在总结发言中认可、表扬并高度评价各机构在制定、提交政治局颁布决议68,以及在制定国会决议草案和政府行动计划中的工作。

提出的问题是需要紧急具体化和制度化决议68中党的主张,以便政策早日落地。因此,必须在正在进行的第九届会议上向国会提交决议草案,以立即解决紧迫问题。

其中,需要审查,集中企业、人民最期待的内容,可以立即实施而不需要太多资源的内容,具有“推动、杠杆、支点”性质,带来大影响、高效的内容。

政策需要真正解决困难、障碍,创造新动力、新趋势,解放资源、生产力。

总理明确表示,到2030年,全国将有200万家企业,是目前近100万家企业的两倍,行政手续必须尽可能快、简单,成本尽可能低,特别是简化企业成立、纠纷解决和破产手续。

有促进企业发展的机制,以创造就业机会,为人们创造生计,如鼓励、创造条件使经营户成为企业,小企业成为大企业,大企业成为更大的企业。

同时需要具体化决议68中关于充分保障财产所有权、自由经营权、平等竞争权的内容;按照公领导-私治理、公投资-私管理、私投资-公使用的形式大力推进公私合作。

总理:经济违规优先不追究刑事责任,要求弥补后果

大力推进在向企业下达工程、项目订单时的分级,原则是确保进度、质量,不超支,不腐败、浪费、消极。机制宽松但必须有工具加强监督、检查。

关于税收,他指出可以立即实施的内容要紧急部署,需要进一步研究的内容要继续研究。

为了让人民、企业安心投资、生产、经营,需要具体化决议68中关于“遵守明确刑事责任与行政、民事责任区分的原则;在处理违法行为时法人个人之间的区分”的内容。

这是为了确保在处理民事经济违法行为、案件时,优先适用民事、经济、行政措施,允许企业、企业家主动纠正违法行为、损害。

如果实际应用法律可能导致追究刑事责任或不追究刑事责任,坚决不追究刑事责任;如果达到追究刑事责任的程度,优先采取经济后果弥补措施,并作为考虑后续处理措施的重要依据。

(编译:Ivy 越南中文社;审校:Suki;来源:Tuoit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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