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青敏担任宪法修改草案委员会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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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5日下午,国会以100%的参与表决代表赞成通过了成立2013年宪法若干条款修改补充草案委员会的决议。

根据决议,国会主席陈青敏担任委员会主席。三位副主席包括常驻秘书处秘书陈锦绣;国会副主席阮克定和副总理黎成隆。

委员会成员包括法律与司法委员会主任黄清松;司法部长阮海宁;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副主席兼秘书长阮氏秋河;国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阮清海;国会民愿与监督委员会主任杨清平;国防办公室主任兼秘书长黎光松;中央组织部副主任阮光阳;中央内政部副主任阮清海;中央宣传与民运部副主任范必胜;公安部副部长黎国雄;内务部副部长高辉。

委员会的任务是研究、制定2013年宪法若干条款修改补充决议草案;组织征求人民、各部门、各级的意见;解释、接受人民、各部门、各级的意见,国会代表的意见,以完善2013年宪法若干条款修改补充决议草案,提交国会审议通过。委员会使用国会的印章。委员会的常设机构是国会法律与司法委员会。

陈青敏担任宪法修改草案委员会主席

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国会主席陈青敏表示,从5月6日起,各机构将组织征求人民对宪法修改决议草案的意见。相关材料将在政府门户网站、国会门户网站、一些新闻机构和中央直辖市人民委员会门户网站上发布。

国会主席要求通过电子应用程序VneID在征求人民意见中大力应用信息技术。委员会成员需要督促各部委和地方在征求意见和汇总意见方面的工作。“必须研究、接受、充分、细致地解释人民、各部门、各级、国会代表的意见,以完善决议草案,”他说。

此前,国会通过了关于修改补充2013年宪法若干条款的决议,以实现政治体系组织机构的精简安排主张,其中重点是关于越南祖国阵线、政治-社会组织以及行政单位划分、地方政府组织的规定。政治-社会组织、群众团体预计将隶属于越南祖国阵线。

2013年宪法第110条可能会按照概括规定行政单位体系的方向进行修改,采用两级模式(省、中央直辖市和省级以下行政单位),而不是像现在这样详细规定三级。

(编译:Cici 越南中文社;审校:Suki;来源:VNEx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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