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项政策被提议以制度化第68号决议,扩大私营企业参与铁路建设

mika
By mik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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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项政策被提议以制度化第68号决议,扩大私营企业参与铁路建设

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已向建设部提交文件,就接受和解释司法部对国会决议草案的审查意见提出意见,该决议草案旨在试点一些特殊机制和政策,以投资发展铁路系统。

关于按照TOD模式发展城市铁路,根据2024年土地法的规定,国家实施补偿、支持、重新安置和土地回收工作;然后进行土地拍卖或招标选择土地使用项目的投资者。

目前,胡志明市正在根据第98号决议实施TOD模式的发展。然而,目前没有具体规定关于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在TOD规划区域内组织选择项目实施投资者的内容。

因此,有必要补充明确这一规定的内容,以避免在实施过程中遇到障碍。基于对首都法的研究和第98号决议的实施实践,胡志明市提议将这一规定补充到决议草案中。

具体而言,省级人民委员会决定指定投资者或组织招标选择实施TOD规划区域内城市发展项目的投资者。实施程序和手续按照招投标法律和其他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关于使用非国家资本投资的项目,根据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的说法,铁路项目通常资本巨大,实施时间长,风险多,利润非常低。

国际经验研究以及过去国内铁路项目的实施实践表明,很少有投资者关注和参与国家铁路、城市铁路的投资。

5月4日,政治局已通过第68号决议发展私营经济。其中包括关于扩大私营企业参与国家重要项目的政策,鼓励私营经济部门与国家共同参与高速铁路、城市铁路等项目的优惠政策。

因此,为了制度化第68号决议,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表示,决议草案已有与现行一些法律规定不同的特殊机制和政策。

其中,鼓励组织和个人按照投资法律、公私合作方式的规定,使用非国家资本参与国家铁路、城市铁路、按照TOD模式的城市铁路项目的投资。

国家保证从预算中全额补偿、支持、重新安置铁路用地的费用。如果项目按照公私合作方式实施,补偿、支持、重新安置的费用不计入国家参与项目的资本比例。

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还提议将守添-隆城铁路线、连接胡志明市中心至芹耶县的铁路线补充到决议草案的项目清单中,以便根据总理的指示快速有效地实施这两条线路。

关于守添-隆城铁路线,项目正在由建设部铁路项目管理委员会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总投资额约为90101亿越南盾(相当于34亿美元),其中建设和设备费用为58174亿越南盾,场地清理费用为5504亿越南盾。

根据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的说法,以前交通运输部党委(现为建设部)向政治局报告了到2035年在河内市、胡志明市发展城市铁路网络系统的提案。

其中建议,守添-隆城铁路线(现交由交通运输部准备投资)统一交由胡志明市使用中央预算资金投资建设,以确保胡志明市城市铁路网络的同步开发,便利连接两个机场。

政治局已统一通过提案的主旨。因此,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建议建设部考虑平衡中央预算资金,有针对性地补充地方预算,以便在决议草案中实施项目。

(编译:Cici 越南中文社;审校:Ken;来源:Tuoit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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