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5月17日上午关于《产品质量法》若干修改草案的讨论会上,科技部部长阮孟雄表示,本次草案将重点转向后检,适用于约90-95%的商品和产品。企业可以根据风险水平自行宣布合规和适用标准;低风险产品将接受低频次的后检,如果企业信誉良好,违规行为少。
然而,他强调后检并不意味着管理放松,而是伴随着企业更大的责任。一旦发现欺诈行为,企业将受到更严厉的处罚,可能被吊销许可证,在数字平台上公开违规行为,甚至被剥夺自行宣布的权利。处罚措施不仅限于行政处罚,如果造成严重后果,还可能追究刑事责任。
草案还增加了对广泛流通的低质量产品的集体诉讼权,增加了对违规行为的法律压力,包括诉讼时效和生产者、进口商、销售者的损害赔偿责任。争议解决机构有责任将违规信息转交给管理机构,以便及时检查和警告风险。
“从前检转向后检是一种新的管理策略,有助于降低企业成本,同时保护消费者,符合国际惯例,”科技部部长说。
建议严格监督快速减肥产品的广告
代表陈庆秋(太平省卫生厅)认为,产品质量管理是保护消费者和提高企业、国家竞争力的关键因素。然而,近期发现的许多功能性食品假冒事件表明,日常消费的低质量产品存在巨大风险。
因此,她建议对直接影响健康的产品组,如保健食品、医用营养食品、特殊饮食产品、维生素和矿物质补充食品、36个月以下儿童的乳制品和维生素,需要更严格的管理。产品必须强制注册,公布文件需附带研究,并在流通前由专业机构审核。
此外,她认为应彻底禁止夸大功效的广告形式。诸如“治愈疾病”、“快速减肥”等短语必须严格管理,因为它们容易导致误解,甚至对使用者造成伤害。
女代表建议增加处罚措施,包括暂停流通、要求停止生产所有违规产品,如果造成严重后果则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赔偿消费者损失。
据她介绍,尽管一些产品如乳制品、功能性食品已经受到许多管理规定,实际情况仍然是假冒伪劣产品生产多年后才被发现。部分原因是企业在流通前可以自行宣布产品,而无需等待专业机构的批准或检验。
“管理机构目前只检查企业提交的文件,而企业完全可以不诚实申报,”她说,建议政府考虑调整草案以收紧规定,提高监督效率和保护消费者权益。
建议建立主动后检机制
代表陈氏二河,民愿与监督委员会副主任,认为草案尚未满足对主动、有效和可行的后检机制的迫切需求。政治局第68号决议强调“从前检转向后检,加强检查和监督”的观点。然而,实践表明,当前的后检工作仍然形式化、被动,缺乏风险预警和分析系统,且没有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的机制。
据河女士介绍,宣布或自行宣布的产品和商品数量日益增加,而后检力量薄弱,技术设备有限。数据连接和风险分析工具的缺乏使得质量检查活动不够有效。
草案规定,只有在有违规迹象或来自职能部门、国际组织或消费者的反馈时,才能进行生产中的质量检查。这种方法是“被动的”,仅在事故发生后反应,不符合风险管理原则,不足以保护消费者权益。
她建议补充基于风险管理的后检机制,优先检查高风险产品或曾经违规的组织和个人。此外,需要有完整的法律框架,以便社会组织,特别是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参与监督、建议召回和公开违规行为。
“检查机制必须从被动转向主动,有计划,基于数据分析和多方反馈,而不是等到违规才处理,”她强调。
国会将于6月16日表决通过该法案。
(编译:Cici 越南中文社;审校:Alex;来源:VNExpr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