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交通违法最高罚款提高至2亿越南盾才足以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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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mik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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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6日下午,在国会关于《行政处罚法》若干条款修改补充法案的讨论会上,得乐省公安厅副厅长阮氏春代表表示,现行法律实施14年后暴露出许多不足。行政罚款金额仍然较低,未能起到震慑作用,特别是对于那些性质严重或故意再犯的违法行为。

“当我关注媒体时,我看到许多司机故意在高速公路上逆行——那里车辆以高速、高密度行驶。只需一辆车逆行就可能造成灾难性后果”,她说。

据这位女代表称,根据新颁布的第168/2024号法令规定的最高7500万越南盾罚款仍然不够严厉。宣传、教育交通参与者的意识是可持续的措施,但如果罚款金额太小“那么违法者将愿意在不同程度上再犯”。

'将交通违法最高罚款提高至2亿越南盾才足以震慑'

同塔省律师协会副主席范文和代表建议起草机构“考虑到人民的钱包”。“对于危险行为,高额罚款是必要的,但需要明确区分无意和故意错误,以制定适当的制裁措施”,他说。

据他介绍,6个直辖市被提议将交通领域的最高罚款从7500万提高到1.5亿越南盾。然而,这一罚款金额应仅适用于汽车司机。摩托车骑手、租车服务的司机,如果被处以最高罚款“那么只能卖车才能支付罚款”。

“许多人靠车生活——那是劳动工具,是饭碗。罚款太高可能会迫使他们放弃车辆,非常令人心痛”,他说。

难以确定市区边界以实施双倍罚款

起草委员会提议允许在河内和5个其他直辖市市区实施最高行政罚款为一般规定的两倍。然而,国会法律委员会专职委员杜德显代表认为,在行政单位重新安排后,“市区”的概念将不再像以前那样明确。

“以前,市区通常被理解为市中心区。但现在,许多地方如胡志明市、平阳、巴地-头顿正在合并或调整边界。那时,胡志明市的市区如何确定也不清楚”,他说。

因此,他提议暂时保留根据《首都法》规定的处罚规定,不将双倍罚款扩大到其他城市。在行政单位重新安排完成后,有了法律和实践基础再决定。

范文和代表同意这一观点,因为未来胡志明市、海防、岘港、芹苴等大城市都可能合并其他地方。“有些地方仅一路之隔,这边被处以双倍罚款,那边则不用。行政边界不明确很容易在执行中造成不便”,他表达了自己的观点。

(编译:Cici 越南中文社;审校:Fang;来源:VNEx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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