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总结执行反人口贩运法律的报告中,卫生部表示,从2012年到2025年初,职能部门已解救、接收、核实约11,000例案件,其中确认近8,500人为受害者。
对受害者的分析显示,98%被贩卖到国外,主要目的地是中国。80%的女性被贩卖到国外是为了强迫与当地人结婚并遭受性剥削。近一半的受害者自行返回,被解救,其余通过双边遣返。
受害者大多从事农业或无业,遭遇家庭或感情问题。约37%的受害者不识字,近7%是“喜欢享受、缺乏警惕的女孩、学生,因此轻信骗子的承诺,认为有稳定的工作、高收入或嫁给富裕的外国人,结果被骗卖”,报告指出。
卫生部评估,人口贩运是一种隐蔽的犯罪,因此确定受害者非常困难。被贩运的受害者主要在老街、河江、广宁、义安、谅山、南定、顺化、后江、安江、坚江等地集中接收和初步支持。
他们在被解救、接收时,如有需要,职能部门会按照规定保护他们,如保密信息、防止侵犯或威胁生命。然而,受害者支持服务在基本需求、心理、医疗或初步补助方面仍存在许多不足,由于要求必须是贫困户,最低一百万盾的补助太低…
基于上述实际情况,卫生部在制定《反人口贩运法若干条款和实施细则的草案》时,增加了可接受支持的群体,包括正在确定是否为贩运受害者的人和18岁以下的同行者,取消了必须是贫困户才能享受支持的规定。
草案与现行规定相比增加了一系列支持制度,其中包括基本需求,如安排临时住所、临时居住期间的餐费、生活用品、书籍、学习用品最多120天;交通费用,如国内车票、旅途中的餐费和返回居住地的过程。此外,还有医疗支持,如受伤或健康受损时的急救、看病、生病时的药费;翻译支持;心理辅导最多90天;法律支持,关于办理居住登记、户籍、身份证所需的文件和手续;文化学习、职业培训、贷款支持。支持时间不超过三个月。
正在核实是否为受害者的人和18岁以下的同行者,起草机构也提出了保护措施。根据具体情况和实际条件,有权机关可采取一种或多种安全保护措施,如:保密提供文件、证据;关于个人生活、身份特征、居住地的信息;安排保护力量在居住地、工作、学习、出行、法庭和其他必要地点;限制被保护人的出行、交往范围;安排新的居住、工作、学习地点;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侵犯或威胁生命、健康、名誉的行为;不公开审理。
有权采取保护措施的机关包括人民公安中的侦查机关、人民军队中的刑事侦查机关、边防部队、海警、各级人民检察院、各级军事检察院、人民法院、各级军事法院、卫生部门、乡镇人民委员会、受害者支持机构、越南驻外代表机构。
法令同时增加了111热线,接收关于人口贩运行为的举报。热线全天24小时工作,接收举报,自动录音,来电和去电均免费。
《反人口贩运法(修订)》于2024年11月29日由国会通过,自2025年7月1日起生效。
(编译:Cici 越南中文社;审校:Ken;来源:VNExpr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