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下午,国会代表分组讨论科学技术与创新法案。
茶荣省宣传与民运部部长陈国俊认为,研究的本质总是伴随着风险,特别是在技术革命的背景下。接受风险将创造发展动力,而不是因为害怕心理使得组织和个人不敢尝试新产品。
“许多国家已经规定,如果研究失败——这是无法预见的,科学家将免于刑事和民事责任追究”,他说。
然而,陈俊也强调法案需要提出明确的标准以避免滥用机制。具体来说,风险只应接受那些具有突破性、非故意、对科学或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意义的研究。这一机制不应适用于那些对环境、公共健康造成损害或贡献程度低的研究。
他建议补充规定要求项目必须有风险管理计划,包括备用方案、保险。”不要让这一机制成为不负责任或谋利行为的盾牌”,他强调。
同样观点,黄文强教授(原国民经济大学副校长)认为需要明确研究中的”风险”概念。当未能达到目标时,科学家需要展示过程和失败原因以避免在后续研究中重复。
经济与金融委员会代表阮孟雄支持接受风险以促进创新的原则,但担心如果仅基于”遵守流程”因素而免除责任是不够的。他认为需要更多条件以确保预算使用的透明度和责任。
科学技术与创新法案草案旨在向研究机构授予最大自主权,包括自主建立机构和按包干机制支出。国家将集中管理研究的目标、产出、结果和效率,而不是干预实施方式。特别是,法案提议如果项目未达到预期结果,研究机构将免于民事责任,以鼓励投入和创新。
据科学技术部部长阮孟雄,接受风险并不意味着放松管理,而是创造条件让科学家追求具有挑战性、突破性的问题。高效运作的组织将优先获得额外资金,而效率低下的单位将被削减资源。
该法案将于5月13日在国会全体会议上讨论,并预计在会议的第二阶段通过。
(编译:Cici 越南中文社;审校:Alex;来源:VNExpr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