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明德中将:’对方打电话,明确说出身份证号码,那么信息是从哪里泄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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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明德中将:'对方打电话,明确说出身份证号码,那么信息是从哪里泄露的?'

5月12日下午,国会在分组讨论《个人数据保护法(修订)》草案。

需要明确“个人数据”概念

胡志明市国家大学校长武海权对“个人数据”概念表示困惑,认为它被理解为信息,但尚未有具体定义何为数据。

“个人数据的转移和买卖有何不同,需要明确何为购买数据,何为销售数据” – 代表权提出问题。

作为草案审查机构,国会国防、安全和外交委员会副主任阮明德中将表示,该法律的最终目的是既要服务于数字经济和数据经济的发展,又不能泄露用户的个人信息,保护人的安全。

对于个人数据概念的困惑,德先生表示,该草案提出了数据所有者和数据主体的定义。

其中数据主体将包括基本个人数据和敏感数据,服务于行政交易和民事关系、买卖等。

例如,对于公民身份证,姓名是基本数据,但家庭信息、账户则是敏感数据。

转账行为必须通过应用程序是敏感数据,但数据所有者在进行交易时必须提供账户才能转账,因此在草案中提出的问题是如何具体化关于数据的规定。

德先生表示,审查机构也建议起草机构,有些数据不需要数据主体的同意。例如,涉及国防安全的数据,对保护人的生命健康是必要的,满足紧急需求,但必须分类处理。

同时草案也严格规定,明确了数据主体的权利和义务,个人有哪些权利,哪些权利必须限制。

阮明德中将:'对方打电话,明确说出身份证号码,那么信息是从哪里泄露的?'

提高数据主体保护个人信息的责任

例如,德先生指出最热的领域是金融信贷、银行、医疗,信息总是在多个环境中共享,尤其是电子商务环境。

个人买家必须分享个人信息、地址、电话号码、账户号码;而卖家雇佣送货员运输,拥有数百个个人数据。

“那么如何控制以及有何法律机制。这些人有何责任保护个人数据,特别是送货员将是数据控制者还是第三方?草案需要设想并有机制来管理各个领域” – 德先生提出问题。

在电信领域,德先生提出人们非常不满的是垃圾电话。“违法行为者通过电话号码打电话,明确说出我们未付电费、电合同号码、公民身份证号码,那么信息是从哪里泄露的?”,明德中将举例说明。

德先生表示,调查显示这些案件都是从多个不同来源泄露的。其中包括执行数据控制、处理数据任务的组织个人,由于缺乏责任,对保护个人数据的认识有限,有私利或可能无私利但泄露了信息。

“知道任何个人的电话号码,然后打电话威胁、勒索财产的情况非常多,每天都在发生” – 德先生指出。

(编译:李程 越南中文社;审校:Suki;来源:Tuoit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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