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后江省隆美县人民委员会副主席黎鸿越表示,承包商联合体已对在芹苴 – 金瓯高速公路施工过程中受损的农民进行了赔偿。
隆美县良义乡和良心乡的62户农民的水稻减产、绝收,受损面积超过37公顷,需要支持金额超过9.4亿盾。
“农民已经从承包商那里获得了全部赔偿金,同时农民也被建议在新一季水稻播种前进行洗盐处理。”黎鸿越说。
此前,政府办公厅传达了副总理陈红河关于芹苴 – 金瓯高速公路(经过后江省隆美县良义乡段)附近水稻死亡情况的指示。
副总理要求建设部指导投资者、项目管理委员会和承包商在高速公路建设过程中严格遵守各项标准、规范和规定。
主动采取措施解决高速公路沿线盐碱水泄漏和使用盐碱砂施工高速公路对人民水稻和作物造成影响的问题。
同时指导承包商配合地方迅速核查、统计并按规定对民众进行赔偿。
如《青年在线》所报道,后江省隆美县良义乡农民种植在芹苴 – 金瓯高速公路工程附近的冬春水稻因根部腐烂、籽粒不实而减产、绝收。
地方政府已联合职能部门检查、测量芹苴 – 金瓯高速公路两侧种植水稻的盐度。
结果显示,该区域的盐度在7-11‰之间,因地而异。在将砂从船上泵送到工程的过程中使用了河水,此时河水受到盐碱污染,因此盐碱水泄漏到水稻田。
(编译:李程 越南中文社;审校:Ken;来源:Tuoit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