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电击事故保险两个月后遭电击死亡:案件移交美托市法院

mika
By mika
7 Min Read

购买电击事故保险两个月后遭电击死亡:案件移交美托市法院

关于“购买电击事故保险两个月后遭电击死亡,两年后仍未收到赔偿金”的事件,Tuổi Trẻ Online于5月13日报道,同日Bình Đại区人民法院(Bến Tre省)决定将“保险合同纠纷”案件档案,原告为Châu Thị Hồng Thái女士,被告为军保股份公司(MIC)Tiền Giang,移交美托市人民法院,

Bình Đại区人民法院解释移交案件档案至美托市人民法院的原因时表示,在处理上述案件过程中,确认Mai Văn Hòa先生于2023年1月1日购买的编号为22007493的保险单是由位于美托市(Tiền Giang省)的军保股份公司(MIC)Tiền Giang分公司发行的。

因此,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9条a项和第40条b项,案件档案被移交至美托市人民法院以依法处理。

此前,Tuổi Trẻ Online报道了Mai Văn Hòa先生(50岁)家庭于2023年1月购买军保股份公司(MIC)Tiền Giang的电击事故保险的事件。

购买约两个月后,Hòa先生在家中的虾塘遭电击死亡。

Hòa先生去世后,其妻子Châu Thị Hồng Thái女士办理了领取保险金的手续。

然而,自其丈夫去世以来,已过去两年多,Thái女士仍未收到上述保险金。

保险公司提出了多种理由不向Thái女士支付保险金。

未能索要到钱,2024年11月,Thái女士向Bình Đại区人民法院(Bến Tre)提起诉讼,起诉保险合同纠纷。

至2025年4月29日,Bình Đại区人民法院进行了调解。然而,调解未能成功,因为保险公司仍坚持不承担责任支付,认为责任在于Nguyễn Phước Thọ先生(当时Thọ先生是MIC Tiền Giang保险公司的副总经理)。

公司的理由是认为销售保险的款项未上交公司,因此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与此同时,Nguyễn Phước Thọ先生仅同意提供2000万越南元的支持,理由是他已从公司离职,当时销售保险的员工未按规定将款项上交公司。

(编译:Cici 越南中文社;审校:Woo;来源:Tuoitre)

Share This Article
没有评论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