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规定规定了机构、组织、生产、经营、服务基地、基础设施建设和经营投资者、集中生产、经营、服务区、工业集群、家庭和个人必须支付的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工作的具体形式和价格标准(费用水平),基于垃圾的重量或体积。
每月的垃圾费(包括收集和运输费)将按以下区域收取:
对于守德市和各区:家庭/垃圾产生者每月产生的生活垃圾量≤126公斤,需支付61,000越南盾的收集费和23,000越南盾的运输费。
垃圾产生者每月产生的生活垃圾量超过126公斤至250公斤,需支付91,000越南盾的收集费和34,000越南盾的运输费。
垃圾产生者每月产生的生活垃圾量超过250公斤至420公斤,需支付163,000越南盾的收集费和60,000越南盾的运输费。
垃圾产生者每月产生的生活垃圾量超过420公斤,需支付485.97越南盾/公斤的收集费和180.07越南盾/公斤的运输费。
对于平政县和古芝县:家庭/垃圾产生者每月产生的生活垃圾量≤126公斤,需支付57,000越南盾的收集费和19,000越南盾的运输费。
垃圾产生者每月产生的生活垃圾量超过126公斤至250公斤,需支付85,000越南盾的收集费和28,000越南盾的运输费。
垃圾产生者每月产生的生活垃圾量超过250公斤至420公斤,需支付152,000越南盾的收集费和49,000越南盾的运输费。
垃圾产生者每月产生的生活垃圾量超过420公斤,需支付452.91越南盾/公斤的收集费和147.07越南盾/公斤的运输费。
对于霍门县、芽郫县、芹耶县:家庭/垃圾产生者每月产生的生活垃圾量≤126公斤,需支付57,000越南盾的收集费和23,000越南盾的运输费。
垃圾产生者每月产生的生活垃圾量超过126公斤至250公斤,需支付85,000越南盾的收集费和34,000越南盾的运输费。
垃圾产生者每月产生的生活垃圾量超过250公斤至420公斤,需支付152,000越南盾的收集费和60,000越南盾的运输费。
垃圾产生者每月产生的生活垃圾量超过420公斤,需支付452.91越南盾/公斤的收集费和180.07越南盾/公斤的运输费。
此阶段尚未对家庭、个人和小型垃圾产生者实施生活垃圾处理服务费。
对于大型垃圾产生者,还需支付额外的垃圾处理费。在守德市和各区为420.45越南盾/公斤。在霍门县、芽郫县、芹耶县为420.45越南盾/公斤。在古芝县、平政县为420.45越南盾/公斤。
上述费用未包括增值税。在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现行规定征收增值税。
(编译:Jon 越南中文社;审校:Ken;来源:Tuoit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