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刚刚制定了在机构调整过程中,过渡管理各项计划、任务、项目和公共投资计划的计划,建设两级地方政府。
此举旨在确保在实施各项计划、项目时的连续性和一致性,不因单位调整而停滞或中断,确保资金拨付目标。同时明确规定相关各方的责任,避免重叠或遗漏任务。
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要求所有与审批、批准、土地清理、招标、验收、支付等相关的程序必须连续执行,不得停滞。绝对不因“等待合并”或“取消行政级别”而中断。任何干部、单位推迟程序,影响进度的都必须严肃处理。
根据计划,过渡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在合并、拆分前,需要审查、汇总、列出2021-2025年、2026-2030年中期公共投资计划中的所有计划、任务、公共投资项目清单。这项工作需在6月15日前完成。
在这一阶段,市财政局配合相关单位建议成立工作组或跨部门指导委员会,以指导、跟踪、协调各项计划、任务、项目、公共投资计划的过渡工作。
分配一个负责单位接收管理各项计划、任务、项目、公共投资计划。
各部门、局、区县和守德市,各投资方也需审查、汇总各自管理的工程、项目、计划、任务、公共投资项目进行报告。
负责处理因“等待合并”或“取消行政级别”而中断的情况,并严肃处理任何推迟、影响实施进度和公共投资资金拨付的干部、单位。
第二阶段是在合并、拆分过程中,需要移交、接收各项公共投资计划、任务、项目。这项工作预计在6月30日至7月30日的一个月内完成。
移交、接收工作需确保“原状接收”原则,编制移交记录。未完成的任务、项目需完整移交档案以便接收单位跟踪、实施。
移交和接收工作不得影响移交、接收单位的专业工作。最大限度减少项目管理中的变动,需明确划分各方的任务、权限、责任。
第三阶段是在完成调整后,需调整投资程序以继续实施,确保项目进度,检查、处理违规行为,报告实施结果。这项工作预计在7月30日至8月15日的15天内完成。
(编译:李程 越南中文社;审校:Alex;来源:Tuoit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