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之前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颁布的底价不同,基于此,各区、县根据当地情况制定价格,因此各地有不同的垃圾收费标准。
每月的垃圾费包括收集和运输费用。根据规定,从6月1日起,垃圾费(包括两项:垃圾收集费和垃圾运输费)将根据每个家庭、排放源的垃圾量计算。
具体收费标准分为三组,根据各区、县的地域划分。因此,内城和外城的收费标准将有所不同,但在每个区、县(当前行政边界)内将统一。
实施这一新规定时,胡志明市尚未对包括家庭、个人和小型排放源在内的第一组对象收取生活垃圾处理服务费。对于大型排放源,将额外收取垃圾处理费,价格为420.45越南盾/公斤垃圾。
上述费用不包括增值税。在实施过程中,将根据现行规定征收增值税。胡志明市根据现行标准和家庭平均人口计算和转换生活垃圾产生量来制定这一价格。
这是在胡志明市尚未根据2020年环境保护法实施垃圾分类时的收费标准。当胡志明市根据2020年环境保护法的规定实施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并且家庭、个人、小型排放源按照规定正确分类时,将根据垃圾排放量有不同的收费标准。
关于这一问题,读者阮庆建议居民将按照公布的价格支付垃圾费到地方政府管理的账户。定期,垃圾收集方必须提供关于收集垃圾量的相关信息(重量、地域等)。
垃圾收集队伍将根据垃圾收集方与地方政府签订的服务价格获得支付,可以预支。每年,地方政府将公开透明的收支情况,以便居民在当地信息门户上了解。
5月8日,平兴和坊(平新区)人民委员会领导表示,目前区人民委员会尚未有关于从6月1日起按区域实施的新垃圾收费标准的指导。当收到区人民委员会的通知时,坊将实施。
目前,平兴和坊仍按现行价格收取垃圾费,居民每月支付给坊内垃圾收集和运输服务的费用为88,000越南盾/户/月(含增值税)。
具体包括支付给收集主的源头收集费46,000越南盾/户和上缴国家预算的运输费42,000越南盾/户。因此,收集单位确保从每月10日至25日按规定收取正确金额。收集主最迟每月28日必须缴纳运输费(代收给坊人民委员会)。
一位新平区坊人民委员会领导表示,目前区人民委员会尚未向坊下发市政府关于新垃圾收费标准的相关指导。坊将与区自然资源和环境局交流。当胡志明市有指导文件时,坊将有依据实施,根据这一指导进行调整。
(编译:Cici 越南中文社;审校:Fang;来源:Tuoit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