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合并后人民议会、人民委员会、党委的调整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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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志明市合并后人民议会、人民委员会、党委的调整方案

根据方案,调整后,胡志明市人民议会及其代表将包括现有的4个委员会。不选举人民议会、人民委员会、国会代表团、人民议会各委员会和人民委员会委员的主席、副主席、团长、副团长等职务。

胡志明市人民议会常务委员会指定、任命相关人员担任上述相关职务。特殊情况下,允许指定非人民议会代表担任新省级人民议会领导职务。

胡志明市人民议会所属机构、专业机构和行政组织的调整将根据国会常务委员会第76号决议进行。

新的地方政府最迟将于2025年9月15日完成调整并正式投入运营。

巴地头顿省、平阳省和胡志明市的乡级人民议会代表将合并为新的乡级人民议会,继续运作至2021-2026任期结束。乡级人民议会设有法制委员会和经济-社会委员会。

新的乡级地方政府最迟将于2025年8月15日完成调整并正式投入运营。

此外,制定省级检查机构的调整方案。调整省级广播电视台和省级党委机关、报纸,与省级行政单位调整同步进行。

基于三个地方现有机构和行政机构的现状,重新组织胡志明市新的专业机构。根据第98号决议,城市还将试点设立15个局和食品安全局。

调整后,胡志明市将有6个基层党组织: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党委、胡志明市机关党委、胡志明市公安党委、胡志明市军事党委、胡志明市边防部队党委、胡志明市国家大学党委;以及168个乡级党委。

调整后,与中央组织部协调,向政治局提出建议,发布成立胡志明市新党委的决定。同时建议指定2025-2030任期的执行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书记、副书记、检查委员会委员、检查委员会主任、副主任。

成立并规定胡志明市党委专职参谋、协助机构的职能、任务和组织结构。领导、指导完善党组织、干部组织,包括机关党委、人民委员会党委、军事党委、公安党委、边防部队党委,以及有特殊特点的地方党委。

领导、指导成立并规定越南祖国阵线胡志明市机构的职能、任务。

指定2025-2030任期的街道、乡党委执行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书记、副书记、检查委员会委员、检查委员会主任、副主任。

关于祖国阵线领导机构的组织,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与市委协商一致,决定成立越南祖国阵线胡志明市新委员会。

调整胡志明市干部学院和巴地头顿省、平阳省政治学校。

(编译:Cici 越南中文社;审校:Momo;来源:Tuoit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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