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新发布的起诉书,福山集团董事长阮文厚(俗称“炮”后)在未满30岁时收购的项目中,有一个项目价值超过千亿越南盾。
检察院指控厚(生于1981年)从北到南收购招标包,造成国家预算损失1100亿越南盾,在此过程中花费了132亿越南盾贿赂多位地方领导人。
根据起诉书,福山集团股份公司由厚于2004年在永祥县(永福)成立,最初名为福山贸易与建设有限公司,当时“炮”后年仅23岁。
为了服务于商业活动,除了福山集团,此人还成立并运营了其他几家公司(其中包括升龙公司),形成了“福山生态系统”。
初期,公司规模适中,在县级进行建筑安装活动。但仅仅几年后,公司开始“伸出触角”,从北到南承接多个工程。“炮”后的名字在房地产商业界崭露头角。
2008年,27岁的厚通过熟人介绍并接触了富寿省委书记吴德勇和省长阮段庆。经过几次会面后,他提出并得到两位省领导的同意,为福山参与雄王历史遗迹区的招标包创造条件。
为了使福山能够被指定招标,庆签署了文件发送给总理,建议采用指定招标形式建设项目,理由是“加快工程建设进度,为雄王祭日做准备”,起诉书指出。
得到两位省领导的“开路”,这位年轻有为、关系高的人士联系了雄王历史遗迹区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委员会的一些干部,以获取和提供招标包信息。
此后,雄王历史遗迹区与福山签订了总价值超过265亿越南盾的三个招标包的施工合同。
在施工过程中,雄王历史遗迹区未履行管理和监督职责,允许福山使用其他四家公司作为分包商。厚要求这些分包商“削减”并返还超过17.4亿越南盾,并要求35家物资供应单位从价格差异中削减超过16亿越南盾,起诉书指出。
检察院指控在上述招标包中,“炮”后和福山集团非法获利,造成国家财产损失总额超过33.4亿越南盾。
当庆被任命为富寿省委书记时,厚继续联系并提出要求,并得到同意为福山参与森林防火招标包创造条件。与此前的招标包类似,福山随后将整个施工量转让给另一家公司,以获取21.5亿越南盾的差价。
2010年,年仅29岁的“炮”后联系并会见了当时的永福省委书记范文旺和省长冯光雄,请求为参与总价值超过1000亿越南盾的红河左岸堤防改造和升级项目创造条件。
在上述项目中,福山集团中标的第一包预算超过47亿越南盾,第三包为1045亿越南盾。
检察院指控旺和雄利用职务之便,指导和指示各部门创造条件,通过将计划从公开招标改为指定招标,使福山集团中标。
值得注意的是,为了使程序合法化,雄还指导永祥县人民委员会及相关单位伪造堤防状况报告。
在施工过程中,永祥县人民委员会未履行管理和监督职责,允许福山使用其他五家公司作为分包商施工,并要求这些公司“削减”并返还差价。
根据起诉书,在转让超过千亿越南盾的项目后,“炮”后立即获利290亿越南盾。由于得到永福省领导的青睐指定超过1000亿越南盾的招标包,2013年底,“炮”后来到省委书记范文旺家中“感谢”2亿越南盾。
此前2012年初,“炮”后还来到雄的办公室“感谢”3万美元。前副省长何和平也“感谢”了3亿越南盾。
(编译:Ivy 越南中文社;审校:Ken;来源:Tuoit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