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炮‘误射’观众事件:建议向公安提供火炮来源文件

越南中文社

火炮‘误射’观众事件:建议向公安提供火炮来源文件

5月10日,顺化市文化体育局领导表示,该单位已向顺化市人民委员会报告了5月3日晚火炮‘误射’观众的事件。

根据现场记录的报告,一些从火炮系统中发射出的火球,在燃烧状态下带着明亮的火焰偏离方向,落在了观众区,观众当时正在富文楼附近观看。

观众在烟雾和爆炸声中惊慌逃跑的画面让许多人不禁震惊,尤其是这个节目是在顺化节日期间人最多的区域之一举行的。

“这个看似旨在弘扬传统的事件变成了一个危险的情况,引起了市民和游客的恐慌,”顺化市文化体育局的报告中写道。

事件发生后,该局已与相关方进行了工作。顺化古都遗迹保护中心的代表表示,火炮发射过程是由该单位委托越南江公司执行的。

节目中使用的火球是“深黄色或红色F30字龙火架”,属于“火术管”组,源自21化学品一人有限公司(附有发票和销售合同)。这种类型不属于爆炸烟花组。

越南江公司承诺执行上述类型的火炮,并将在内容不真实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通过工作,顺化市文化体育局要求越南江公司向顺化市公安局提供更多文件,证明5月3日火炮发射节目中使用的火球类型,以便核实和澄清。

顺化古都遗迹保护中心必须审查整个活动组织流程,从技术准备到观众分流,确保所有使用烟花或易燃易爆设备的节目的严格安全标准。

合作组织单位必须确保技术人员和组织负责人接受培训,提高业务能力,特别是在实施前向职能部门申请和协调的流程。

不能继续以“边做边总结经验”的思维运作大型活动。

该局还要求中心在组织发射各种火炮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并制定确保安全和防止爆炸的方案。

(编译:Jon 越南中文社;审校:Fang;来源:Tuoit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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