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下午,国防部长大将潘文江向国会提交了参与联合国维和部队的法律草案。
潘文江大将表示,2014年6月,越南正式派遣部队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
至今,越南已派遣近1100人次军官、专业军人(其中包括13名公安军官)赴联合国维和任务区执行任务,包括UNMISS(南苏丹)、MINUSCA(中非共和国)、UNISFA(阿卜耶伊地区)、EUTM-RCA(欧盟在中非共和国的训练团)及联合国总部。
越南部队已出色完成任务,受到联合国领导、任务区指挥官、东道国政府及国际社会的高度评价。
潘文江大将明确指出,该法律草案规定了原则、对象、形式、领域;建设、部署部队;确保资源、制度、政策。
国际合作关于联合国维和及参与联合国维和部队的各机构、组织的责任。
对象包括军官、专业军人、国防工人和职员、士官、士兵及国防部下属单位。
公安军官、专业士官、技术人员、公安工人、战士及公安部下属单位被派遣参与联合国维和部队。
此外,还有国家干部、公务员、职员被派遣参与联合国维和部队。
因此,该法律草案扩大了参与联合国维和部队的平民对象范围。
据起草机构称,在一些高级接触中,联合国领导已建议越南考虑扩大部队、范围、地区、参与维和行动的对象,包括实地任务区的领导职位、民事专家及联合国秘书处的民事职位。
通过评估,派遣民事成员参与联合国维和部队将为越南带来许多潜在利益。
增加民事成员将有助于动员更多人力资源,更广泛地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
特别是在联合国政策制定机构的领导职位,从而有助于扩大影响力,提高越南在国际舞台上的地位和角色。
法律草案新规定了参与联合国维和部队中被严格禁止的行为。
实际上,参与联合国维和部队的个人、单位的民族意识、责任意识和组织纪律意识非常好。
然而,由于这支部队的地位和角色代表越南,因此有必要规定参与联合国维和部队中被严格禁止的行为,以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国际声誉。
关于法律草案的审查,国防、安全和外交委员会明确指出,基本同意补充适用对象为“国家干部、公务员、职员”参与联合国维和部队。
虽然是新内容,但符合实际需求,符合联合国关于派遣民事官员的规定…
有意见建议补充关于越南参与维和行动的部队的一般规定。
包括直接部队和间接部队。这将为规定制度、政策提供基础,确保对象和参与成分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审查机构建议起草机构进行研究,以便规定更加严密、合适,便于组织实施。
(编译:李程 越南中文社;审校:Woo;来源:Tuoit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