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向内政部提交的关于一次性支持政策的一部分,针对的是非专职街道、乡村、村庄、居民区的活动人员。这一制度适用于从8月1日起离职的人员,旨在实现政治局、书记处第137号结论中关于结束使用乡村级非专职活动人员的方针。
根据胡志明市的提议,非专职街道、乡村活动人员将获得60个月的补贴,补贴标准为当前享受的津贴水平,适用于工作满5年的人员。工作不满5年的人员将根据剩余工作月份获得当前享受的津贴水平的补贴。
同时,这两组人员还将获得12个月的当前享受的津贴水平的补贴以寻找工作,以及每工作一年获得1.5个月的当前享受的津贴水平的补贴。
非专职活动人员的当前享受的津贴水平为基础工资(234万越南盾)乘以系数2.34。因此,根据胡志明市的提议,工作满一年的干部,如果工作满5年,将获得超过3.28亿越南盾的离职支持和超过6500万越南盾的找工作支持。根据工作年限,还将获得从800万到超过1.5亿越南盾的额外补贴。总的来说,每位干部将获得从4亿到超过5.5亿越南盾的支持。
此外,胡志明市还提议为非专职村庄、居民区活动人员提供额外的5个月当前享受的职务津贴支持,适用于工作时间在5年及以下的人员。对于工作时间满5年及以上的人员,将额外获得12个月的当前享受的职务津贴支持。
城市还提议,对于尚未具备专业、业务水平的非专职街道、乡村活动人员,应考虑按照第29号法令第7条第2款关于精简编制的规定的职业培训和转换支持政策。胡志明市提议允许地方自行平衡资源以支持非专职活动人员。
根据中央指导委员会关于2023-2030年县级、乡村级行政单位安排的执行情况,全国估计有超过40万名非专职活动人员。目前,这一群体不在适用对象范围内,也不享受第178号法令和第67号法令规定的制度。
在胡志明市,从273个乡村、街道减少到102个后,城市剩余超过1.1万人,其中超过5500人是乡村级非专职活动人员。
目前的非专职街道、乡村干部包括政治、社会组织如阵线、妇女、青年团、退伍军人、农民、红十字会等的副主席职位,以及人口、文化、社会等工作干部。
(编译:李程 越南中文社;审校:Ken;来源:VNExpr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