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上午,国会在会场讨论了关于私营经济发展机制和政策的国会决议草案。许多代表关注减少和简化投资手续的政策。
消除不必要的经营条件
南定省代表康氏梅建议国会决议大力改革法律执行,特别是关于投资、建设、土地、环境的行政手续。
为了实现第68号决议设定的目标,梅女士建议2025年需要完善和消除不必要的经营条件、重叠且不适合、阻碍私营企业发展的规定。
其中需要至少减少30%的行政手续处理时间,至少减少30%的法律遵守成本,至少减少30%的经营条件,并在接下来的几年中继续减少。
补充规定取消有条件经营的行业内容。研究取消投资手续、投资政策和投资证书,仅保留投资优惠政策、有条件经营行业的目录。
“因为目前投资者仍然通过投资政策审批手续管理每个项目,企业自由经营、生产多少、生产什么是投资者的事。而现在如果改变,必须申请调整投资政策。”梅女士说。
平阳省代表阮光勋建议明确将经营条件管理从许可、认证转向实施经营条件公告和后检查。
根据勋先生的说法,第68号决议明确规定企业可以经营法律不禁止的内容,我们从预检查转向后检查。然而,目前商业登记有一些行业代码尚未有,许多企业遇到困难,尤其是创新企业。
代表还表示,草案规定严厉打击限制竞争、滥用地位、垄断地位的行为。他建议明确调整并修改为禁止促进垄断经营、强迫、阻止创业企业、科技、创新发展的行为。
允许试点机制为冻结项目解冻资金
国会文化和社会委员会副主任谢文哈认为,越南私营企业面临许多需要解决的困难才能发展。
他期望国会决议将推动私营经济发展,如“吹动私营经济风筝远飞的清风”。然而,他建议消除与现行法律重叠的规定,同时补充支持国际商业和司法政策,帮助企业在国际市场上有效竞争。
“企业也需要政策的稳定性。许多新创业企业非常困难,但政策不断变化,企业刚投入资源政策又变化,他们必须回到起点,所以非常困难。”代表提出实际情况。
北干省代表阮氏水讨论了处理企业违规的原则。水女士认为,不追溯对企业不利的规定是刑法和行政处罚法的普遍原则,适用于所有个人和组织,不是特殊政策,因此不需要在本决议中记录。
同样,她建议取消在处理违规时确保无罪推定的规则,因为宪法、刑事诉讼法已有规定。
水女士建议应用第164/2024号决议,允许对私营经济案件进行试点,以便企业提供保证金解冻资产并继续开发这些资产。
(编译:李程 越南中文社;审校:Woo;来源:Tuoit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