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在胡志明市尚未根据2020年环境保护法实施垃圾分类时适用的收费标准。虽然支持,但许多人认为如果没有具体确定方法和合理应用,很难界定垃圾量。
如果以前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颁布了统一的底价,各区县据此制定收集和运输的单价,那么现在的新点是颁布了各区域的具体价格。
因此,整个胡志明市被划分为三个区域,包括平政-古芝、芹耶-芽郫-霍门、守德市及其他各区。
价格框架主要基于家庭/污染源产生的总生活垃圾量,确定基准为每月小于或等于126公斤垃圾。超过420公斤垃圾/月将按公斤计算垃圾费和运输费。
例如,在守德市,对于每月产生超过420公斤的垃圾,垃圾费为485.97越南盾/公斤,运输费为180.07越南盾/公斤。
根据这一最新规定,胡志明市设定了两种情况来颁布垃圾费标准。即胡志明市尚未根据2020年环境保护法实施垃圾分类时和胡志明市根据2020年环境保护法规定实施生活垃圾源头分类时。
对于从6月1日起适用的收费标准,是胡志明市尚未根据2020年环境保护法实施垃圾分类时的情况。目前,胡志明市试点收费群体是产生大量食品废物的污染源,如批发市场、餐馆、酒店、有餐饮服务的商业中心…将源头分类为三类垃圾。对于其他群体,继续如前一样将源头分类为两类垃圾。
一个问题是,胡志明市在什么情况下按垃圾量(按公斤)收费?在新颁布的决定中,胡志明市通报了在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根据2020年环境保护法规定实施源头分类,并且家庭、个人、小型污染源正确执行有权国家机关的规定时,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理价格。
在这种情况下,区县人民委员会组织统计分类后产生的垃圾量(不包括可回收、再利用的固体废物和已单独分类的危险废物)的家庭、个人在一定时间内,由各方自行协商作为确定量的基础。
垃圾量将通过以下三种方式之一确定:称重确定量、统计数量、设备容量的类型;应用生活垃圾储存设备容量的转换系数(1m3 ~ 420 kg)或其他现行法律规定。地方主动适用的其他方式。
关于如何计算垃圾量的疑虑
N.V.C.先生(住在第1郡阮秉谦街25巷)表示,他四口之家每天的生活垃圾平均只有1-2公斤。目前,他家每月支付约80,000越南盾的垃圾费,他认为这个价格比以前高。
“我认为胡志明市为各区县颁布具体价格是相当好的,不再担心垃圾价格混乱或被额外收费。长远来看,如果胡志明市按公斤收费,我非常担心如何准确计算垃圾量。
特别是,胡志明市的大多数家庭都整天关门工作,无法保留垃圾直到收集时才称重。我认为这个问题不比垃圾分类的故事容易”,C.先生评论道。
还有X.T.女士(42岁),在第1郡经营饮料业务,她说她每月支付约120,000越南盾的垃圾费。根据T.女士的说法,这个价格是合理的,因为她估计自己的垃圾相当多。
面对胡志明市未来可能实施按公斤收费的信息,T.女士表示自己相当怀疑。每天,T.女士通常将垃圾带到屋前,方便工人收集。如果按公斤收费,T.女士不知道如何控制量。“如果我不注意,别人把垃圾放在我家怎么办?”,T.女士担心。
与此同时,Quang Phú先生(新平郡12坊)表示他支持按公斤收费,但不知道会以什么方式收费,因为他家每天的垃圾量不同,邻居家的垃圾量也不同。
“我了解到会安的垃圾分类和按公斤计价模式非常好,就是发放不同颜色的塑料袋让居民自己分类,垃圾多少就买多少重的袋子。这样非常方便和文明,胡志明市应该研究这种做法,而不是让居民像现在这样担心计算方法”,Phú先生建议。
关于胡志明市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服务价格的规定 – 从6月1日起适用(不含增值税):
为什么还要收取垃圾运输费?
以前,胡志明市居民只需支付垃圾收集服务费,而垃圾运输和处理费由市政府补贴。到2018年,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颁布了关于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服务最高价格的第38号决定。居民除了支付收集费外,还需支付运输和处理费。
但到2021年,胡志明市颁布了修改第38号决定的第20号决定,其中规定2021-2025年阶段尚未实施垃圾处理服务收费。
因此,居民除了支付收集费外,还需额外支付运输费,这笔钱将上缴市财政,而垃圾处理费仍由财政支付。
然而,由于有些地方先实施,有些地方后实施,导致近年来(2023-2024年阶段)有些地方向居民追缴垃圾运输费。从2025年初开始,各区县都从一开始就实施运输费收费,有些地方按月收费,有些地方按季度或年收费。因此,居民需支付两项垃圾费,包括收集和运输。
(编译:Ivy 越南中文社;审校:Woo;来源:Tuoit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