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新发布的起诉书,仅在
侯“炮”请省委书记干预压低地价
起诉书显示,由于前省委书记黄氏翠兰和前省长黎维成的“优待”,侯“炮”成功收购了
侯的公司成为投资主体后,无需竞标土地使用权,2018年6月1日,永福省人民委员会将已清理的122,250平方米各类土地交给该企业。侯“炮”的公司需负责缴纳土地使用费。
为了加快地价确定进度并在计算已交土地使用费时获得部分减免,侯联系了当时的财政厅厅长(后为副省长)阮文决,请求在地价评估上给予帮助。
决同意,介绍侯见朱国海(自然资源与环境厅副厅长)和黄文任(财政厅副厅长),以便在地价评估上获得便利。
在聘请地价咨询单位过程中,丁氏秋香(自然资源与环境厅价格处处长)请高大意(自然资源与环境部下属副处长)评估
由于无权发布评估证书,高大意聘请南河公司签订评估服务合同,然后发布证书,确定项目商业用地5.4公顷的使用权价值超过7085亿盾,起诉书称。
但侯不同意,认为评估价值过高,于是找省委书记黄氏翠兰商量。
侯请求后,兰直接指示决“重新检查计算方法,以符合国家和企业的利益”。
在书记“开道”后,侯再次见决、任、海小组,提议降低地价评估价值并获得同意。
多次向永福省前领导团队行贿
与侯“炮”达成协议后,黄文任签署文件,建议自然资源与环境厅要求咨询公司重新调查、计算上述项目的土地使用费和年租金。
接着朱国海组织并主持了与各部门的会议,结论是咨询公司与地方政府合作重新调查,补充比较财产部分以计算降低地价。
各单位随后共同重新调查,但南河公司回应不改变评估证书结果,因为没有调整依据。但在永福省地价评估委员会意见后,高大意与咨询公司起草将5.2公顷土地价值下调至6390亿盾。
但上述价格仍未获接受,2018年12月,阮文决主持地价评估委员会会议,与黄文任、朱国海及工作组一致同意将项目地价降至5070亿盾。
检察院认为,为侯“炮”公司创造条件调整降低土地使用费计算地价,从7080亿盾降至5070亿盾,已造成国家预算损失超过200亿盾。
检察院指控侯多次向兰行贿总计25亿盾和100万美元。
为感谢帮助降低地价,侯“炮”三次向决共支付2万美元和30亿盾。
福山集团董事长还“感谢”黄文任14.5亿盾和朱国海1亿盾及2万美元。
侯还通过他人向丁氏秋香支付10亿盾,向高大意支付2亿盾,起诉书称。
(编译:Ivy 越南中文社;审校:Ken;来源:Tuoit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