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锁定’新法律建设时拨款14亿盾

mika
By mik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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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会'锁定'新法律建设时拨款14亿盾

一些特别机制和政策的决议,旨在在建设和组织法律实施中取得突破,自2025年7月1日起生效。

在此之前,司法部长阮海宁在提交报告、接受、解释和修改草案时表示,决议已按照补充在此规定的特别机制和政策应用时的原则进行了修改。

其中明确指出,必须确保特别机制和政策的正确应用对象,公开、透明、高效、节约的管理。

防止腐败、浪费、消极、集团利益、局部利益,阻止在建设和组织法律实施工作中以及执行特别机制和政策过程中的任何利益输送表现。

决议补充了制裁原则,严厉处理在建设和组织法律实施工作中的腐败、消极、集团利益、局部利益行为,根据违规的性质和程度,采取党纪、行政纪律、行政处罚、刑事处理等措施,按照党和国家的规定。

关于建设规范性法律文件、国际条约的拨款标准,根据决议附件,新法典;替代现行法典的法典为14亿盾;新法律;替代现行法律的法律为12.5亿盾;修改补充的法典为7亿盾…

建设国会决议的拨款标准为4亿盾;政府法令为1至1.8亿盾…

据宁先生介绍,这一拨款标准是在完整执行规范性法律文件建设过程中的各项活动时,预算支付的最大总额。

对于每项活动的具体定额,决议交由国会常务委员会和政府规定。

他解释说,如果某项活动未执行,如在紧急情况下建设的文件不需要评估政策影响…则预算不按定额支付该活动的费用。

他表示,提交国会通过的决议草案已接受并修改附件,将中央机构建设规范性法律文件、国际条约的总定额减少了约30%。

同时,增加了省级政府建设某些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经费定额;保持乡级政府建设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经费定额不变。

决议规定,直接、经常从事战略、政策研究、法律建设工作的某些机关、单位的人员,每月享受相当于现行工资系数的100%支持(不包括津贴)。

享受支持的人员包括专职活动的国会代表;省级人民代表大会专职活动的代表。

武装力量的领导、公务员、军官,其工作岗位涉及法律建设、法制、规范性法律文件检查、国际争端解决、研究员的机关、单位,根据本决议附件的规定。

以及其他属于党机关、越南祖国阵线、部委、地方政府规定的对象,也享受支持制度、政策。

与讨论时提交的决议相比,决议已补充享受每月100%现行工资系数支持的对象为省级人民代表大会专职活动的代表。

因为,这是基本符合决议66号规定的“直接、经常从事政策参谋、法律建设工作”标准的干部群体,并得到许多国会代表的建议。

对于其他一些对象,决议尚未补充,因为尚未得到各机关的高度一致。

因此,决议交由党的有权机关、国会常务委员会、政府继续审查、调整、补充,确保符合规定的对象。

对于尚未考虑每月支持但参与法律建设过程中任务的对象,仍根据拨款标准、参与建设具体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超额报酬,按照建设规范性法律文件、国际条约的总经费附件中的规定获得支持。

(编译:Cici 越南中文社;审校:Ken;来源:Tuoit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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