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并省市时审查土地规定

越南中文社

农业与环境部长杜德维刚签署文件,建议指导委员会在实施省市行政单位合并方案时,审查地方政府两级政府组织时的土地领域规定。

提出这一建议是基于合并省市后可能出现规定不统一的情况,导致乡镇之间、土地使用人之间感到不公平,给地方土地管理工作带来困难。

合并省市时审查土地规定

据农业与环境部称,可能出现差异的问题包括:行政手续处理时间、动植物赔偿标准、生活生产稳定支持标准、最低重置补偿标准、国家收回土地时的损失赔偿单价。

此外,还有如土地分配限额、土地使用权确认、土地分割和合并的最低条件和面积等条件;解决少数民族居住和生产用地的政策;土地财政义务的征收。

杜德维部长建议各地指导专业机构审查上述内容,以便修改补充,统一土地政策的实施,或在合并后规定地方特殊政策。

地方需要制定过渡规定,确保合并后土地政策的实施,不中断,不产生法律空白,影响土地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央第60号决议,全国63个省市将调整为34个,包括28个省和6个直辖市。地方政府将只剩下省级和乡级,取消县级。

目前每个省市都有关于动植物赔偿标准、最低重置补偿支持标准、土地分配限额、土地使用权确认、土地分割和合并的最低条件和面积等单独规定。

(编译:Jon 越南中文社;审校:Ken;来源:VNEx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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