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张英俊(美国国籍)向职能部门提交投诉的情况,因为他的儿子张黄龙(2012年出生)在外公接他放学回家的路上因交通事故去世。
根据案件档案,2021年3月10日下午4点41分左右,司机刘富Q驾驶车牌号为94AB-07155的摩托车从新桥驶出高文楼路向三岔口方向行驶。当接近编号为CS65的电线杆(薄辽市屋外社区头路小区)时,与黄南进驾驶的车牌号为94K1-609.24的摩托车发生碰撞,车上载有坐在前面的张黄龙(2012年出生)和坐在后面的陈英红。
事故发生后,黄进和张龙重伤,被送往薄辽省综合医院急救,但随后两人均死亡,而Q和陈红则受了轻伤。
2022年9月29日,薄辽省公安调查警察机构发布了第08号通知,不对此刑事案件提起诉讼,理由是“实施对社会有危险行为的人已死亡”。
张英俊表示,在仔细研究了交通事故现场勘查记录、鉴定结论通知和事故视频后,他认为薄辽省公安调查警察机构引用法律时偏向于事故制造者,将所有责任推给了黄进,因此他于2022年10月11日提交了第一次投诉。
到2022年10月27日,薄辽省公安调查警察机构负责人发布了第05号决定,驳回了这一投诉。据此,第05号决定确认黄进驾驶时不注意观察,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导致与刘富Q驾驶的摩托车发生碰撞。
因此,薄辽省公安调查警察机构发布第08号决定不起诉刑事案件是有依据的,张英俊的投诉是错误的。
张英俊继续向薄辽省人民检察院投诉。2022年11月15日,薄辽省人民检察院作出了解决投诉的决定。该决定也认为黄进不注意观察,未与同向行驶的车辆保持安全距离,导致与刘富Q驾驶的摩托车发生碰撞。
因此,薄辽省公安调查警察机构不起诉刑事案件的决定是有依据的,符合法律规定,且薄辽省公安调查警察机构解决投诉的决定不接受张英俊的投诉是有依据的。
(编译:Ivy 越南中文社;审校:Alex;来源:Tuoit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