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得乐省公安厅有文件要求省人民委员会提供与位于邦美蜀市新安坊阮必成路81号的芒青(五星级)酒店综合项目相关的全部档案。
此举旨在服务于根据政府监察院转来的信息核实犯罪举报的工作。事件涉及奠边省第一私营建筑企业(项目投资方)。
根据要求,得乐省人民委员会需要提供相关的完整文件和证据,包括:省人民委员会主席或副主席的决定;上级的指导文件(如有);关于土地交付的内部报告和提案;土地交付、租赁的决定;规划图、土地使用计划;详细和总体规划的批准文件。
此外,公安还要求提供与公共财产相关的文件,如收回决定(如有)、处理方案、估价记录、处理建议、财政厅的审查意见。
文件必须是原件或经过认证的副本;非由得乐省人民委员会颁布的文件需加盖公章并每页加盖骑缝章。
此前,政府监察院已指出该项目存在一系列违规行为。
具体来说,投资项目目录未按规定公开。项目自2016年起由建设厅批准建设25层,但到2017年仅完成18层并投入运营,未办理建设许可证调整手续,违反了2014年《建设法》。
政府监察院建议省人民委员会主席检查,明确计划与投资厅及相关单位在选择芒青酒店项目及旁边的阮金商业-服务-娱乐中心项目投资者时的责任。
同时,建议省人民委员会指导职能部门审查2017年2月15日至2024年2月15日的土地租金减免情况,重新确定按照市场价格的土地租金单价,以避免国家预算损失。
事件信息也已转交公安部调查机构,以考虑在指定投资者、未公布项目目录及未正确执行与项目土地使用权相关的公共资产管理程序过程中的违规迹象。
(编译:李程 越南中文社;审校:Momo;来源:Tuoit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