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教师减少家庭时间以增加收入并无不当

Fang
By F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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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教师减少家庭时间以增加收入并无不当

5月6日上午,国会讨论了《教师法》草案中一些有不同意见的内容。

在报告中,国会常务委员会明确指出有意见建议补充教师有权进行补习的规定。

同时更明确规定禁止以任何形式强迫学生补习,不得对自己直接教学的学生进行补习。

国会常务委员会认为,补习和学习源于学习者和教师的需求。

草案规定禁止以任何形式强迫学习者参与补习。教育部有责任具体规定补习和学习的问题。

这一内容随后收到了许多国会代表的讨论意见。

代表Tô Văn Tám(昆嵩代表团)认为,草案规定禁止教师以任何形式强迫学习者参与补习,可能间接承认了补习和学习的存在。

他认为,如果学校的教学方式和课程内容能帮助学生立即掌握课堂知识,或者回家只需复习旧课就能理解,那么就没有补习的需求。

“那么,是不是课程内容过重,导致学生无法完全理解,必须去补习?”Tám提出问题并建议需要仔细考虑这一内容。

代表:教师减少家庭时间以增加收入并无不当

最重要的是需要防止补习和学习的负面影响

代表Trần Khánh Thu(太平代表团)表示,补习问题应源于社会和学生的需求,而非所有教师都强迫学生补习。

她认为,许多学生自愿去补习中心学习英语,自愿学习其他文化科目如音乐、美术,甚至其他语言,这是正当的愿望。

根据Thu的说法,当学生和家庭有需求时,教师也希望增加收入,他们选择通过补习来额外工作。教师的收入在这里是完全正当和合适的。

她明确指出,教师在完成8小时的课堂教学后,完全可以投入精力进行补习。

“教师放弃家庭时间进行与专业相关的工作并带来利益,增加收入,我认为没有任何不当之处。

最重要的是需要防止负面影响。

那就是利用这一点强迫学生补习,这将导致其他负面影响”,Thu明确指出。

她强调自己不接受教师强迫补习并从补习中获利的行为。

但显然需要有规定如何组织这些活动,使其像其他服务一样正规,有秩序,有规定。如果做到这一点,将限制负面影响。

因此,她建议起草机构研究修改草案中关于教师不得从事的行为的规定,从“以任何形式强迫学习者参与补习”改为“禁止参与违反法律规定的补习”。

因为根据Thu代表的说法,禁止以任何形式强迫学习者参与补习的规定已经存在,但限制补习和学习并未达到效果。

有很多形式不强迫但学生仍然必须补习,因为目前的课程给学生带来了很大压力,尤其是小学阶段。

因此,她确认法律禁止自发补习和学习是必要的。

她建议可以规定由政府或教育部制定补习和学习的规定,使其像补习中心一样公开,并制定特殊规定以限制自发的补习和学习泛滥,避免不必要的浪费。

(编译:Ivy 越南中文社;审校:Fang;来源:Tuoit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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