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国会讨论宪法修正

mika
By mik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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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案修改的核心内容之一是明确越南祖国阵线和政治-社会组织的角色和地位。目前,阵线被确定为政治联盟,是政治组织、社会组织以及人民、民族、宗教、海外越南人中的代表个人的自愿联合。

阵线及其成员组织的活动原则是根据阵线章程协调一致行动,同时确保每个组织的独立性。然而,经过10多年的实施,阵线的组织体系仍然臃肿,中间层次多,职能任务重叠。一些地方,阵线尚未深入基层,出现了一件事多个组织共同做,一个人参加多个组织的情况。此外,民主协商的原则在宪法中尚未明确规定。

执行党关于精简机构、提高政治体系活动效率的方针,这次宪法修改旨在确认隶属于越南祖国阵线的政治-社会组织,同时明确民主协商、在阵线主持下协调一致行动的原则。

如:越南工会、越南农民协会、胡志明共产主义青年团、越南妇女联合会、越南退伍军人协会等组织被确定为隶属于阵线的政治-社会组织。这些组织是在自愿基础上成立的,具有代表和保护会员合法、正当权益的职能;在越南祖国阵线体系中统一组织和活动。

今天国会讨论宪法修正

地方政府两级组织

2013年宪法修改方向是将地方政府组织为两级以提高效率并符合发展趋势。

2013年宪法第110条目前规定了三级行政单位体系(省、县、乡)以及10多种不同类型。然而,维持这一模式正在显示出效率低下、重叠,造成浪费,并延缓了科技应用、数字化转型在管理中的进程。

基于实践需求和国际经验关于精简行政环节以增强管理效率、降低成本,2013年宪法修改草案提议将地方政府组织为两级模式。据此,行政单位将包括省、中央直辖市以及省、市下的行政单位。修改后的宪法将不会像现在这样详细规定各级行政单位的名称。行政-经济特区将由国会决定成立。

预计,《地方政府组织法》(修改)将具体化这一规定,其中乡被确定为农村行政单位,坊为城市行政单位,海岛为特别区。使用“省、中央直辖市下的行政单位”这一短语旨在确保与现行宪法的一致性。

除了地方政府组织的内容外,宪法修改草案还包括其他重要内容,如政治-社会组织的法案、条例提案权以及关于越南工会的补充规定。

(编译:Cici 越南中文社;审校:Alex;来源:VNEx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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