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房地产申报低价,小心‘触犯’逃税罪

mika
By mik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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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房地产申报低价,小心‘触犯’逃税罪

芹苴市税务机关向公安部门移交245份涉嫌逃税的房地产转让档案的消息在《青年在线》上让许多人感到意外。

原因是迄今为止,有很多人在买卖房地产时申报的价格远低于实际交易价格,以缴纳较少的税款,但很少有被追究逃税罪的情况。

根据规定,转让房地产时,卖方必须按照公证合同上记载的转让价值的2%缴纳个人所得税。

如果转让合同上记载的价格低于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价格,则按照转让时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价格缴纳税款。

在发现通过虚假申报房地产买卖价格逃税的行为,并且不属于刑事处理范围的情况下,税务机关可以处以行政处罚。

根据第125/2020号法令,逃税者可能被处以逃税金额1至3倍的罚款,具体取决于减轻或加重情节。

此外,违法者还必须将逃税金额全额补缴国家预算。

关于刑事处理,逃税罪适用于逃税金额从1亿越南盾到3亿越南盾以下的人。

或者逃税金额低于1亿越南盾,但已被行政处罚逃税行为,或已被判此罪或规定中的其他罪行,尚未消除犯罪记录而再次违法的人。

逃税罪的刑罚是罚款1亿至5亿越南盾,或监禁3个月至1年。

法院通常用于审理房地产买卖中的逃税罪的行为是“使用非法文件或其他不合法文件来确定错误的应纳税金额”(现行刑法第200条第1款第đ点)。

这也是法院审理上述两起案件的法律依据。值得注意的是,无论是卖方还是买方都被判罪,逃税金额均被宣布补缴国家预算。

在第一起案件中,卖方V夫妇被法院每人罚款1亿越南盾,因为法院认为尽管他们没有从逃税金额中获利,但他们是共犯。

在买方方面,B被罚款3亿越南盾,其他两名买方每人被罚款1.5亿越南盾。

在第二起案件中,卖方C被县法院判处6个月监禁但缓刑;买方H被罚款1亿越南盾。

(编译:Cici 越南中文社;审校:Suki;来源:Tuoit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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