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商人车队拦路事件:发现更多违规行为

Fang
By F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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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仅在Đạ Huoai县拦阻20号国道,商人车队的一些成员还在Đức Trọng县拦路以便车队通过。

5月4日,来自林同省公安的消息,该单位已派遣刑事警察办公室和省公安交警部门的力量,核实商人车队拦阻20号国道的行程,该路段经过Đại Tùng Lâm Hoa Sen旅游区(Đạ M’ri镇,Đạ Huoai县)前,引起了公众的不满。

为商人车队拦路事件:发现更多违规行为

两辆汽车擅自拦阻20号国道以便商人俱乐部的车队通过。

初步核实结果显示,商人车队属于2030俱乐部组织的旅游观光、寻找商业机会-促进投资、在各省市进行慈善活动。根据行程,车队约有200人,乘坐67辆汽车,行程为胡志明市-平福省-林同省-庆和省-胡志明市。

5月2日上午,车队到达Đạ M’ri镇的Đại Tùng Lâm Hoa Sen旅游区。当天约13时,车队从Đại Tùng Lâm Hoa Sen出发,沿20号国道前往大叻市,前往庆和省。

此时,车队中的两名成员P.V.N.先生和N.V.D.先生驾驶两辆汽车拦阻20号国道的两个方向,以便上述车队从Đại Tùng Lâm Hoa Sen通过,导致交通堵塞。

到5月3日,当车队移动到Đức Trọng县的一家餐厅时,车队成员L.H.N.先生驾驶汽车停在20号国道的中间部分以便请求通过,不允许从胡志明市-大叻方向的车辆通行以便车队进入餐厅。

当车队从餐厅出来前往20号国道前往Cam Ranh市(庆和省)时,车队成员L.H.L.先生驾驶汽车前进,停在20号国道两车道之间的分隔线附近以便车队移动,导致交通堵塞。

初步,个人承认驾驶汽车拦路是自发的,没有收到任何人的通知,目的是让车队顺利通行。这些人已经认识到违反法律、违反道路交通安全规定的行为,影响了道路交通安全,并与职能部门合作处理事件。

处理“无禁区”

据林同省公安称,上述个人的行为违反了“违规停车导致交通堵塞”的违规行为,违反了2024年12月26日第168/2024/NĐ-CP号法令第6条第5点k项关于道路交通秩序、安全行政违规处罚的规定。

调查机构已暂时扣留与违规车辆相关的文件和违规者的驾驶执照,以便核实处理事件。

林同省公安继续收集资料,评估违规程度,按照规定处理相关个人的违规行为,本着按规定严肃处理的精神,无禁区,无例外。

(编译:Ivy 越南中文社;审校:Fang;来源:24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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