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永隆交通事故导致女孩死亡相关的司机健康状况进展

越南中文社

5月4日,来自中央多科医院的信息,病人N.V.B.T(33岁;居住于茶荣)正在医院接受治疗。病人T.自4月28日入院至今。

医院表示,前几天病人还在使用呼吸机,但今早已经拔管,目前病人可以通过鼻子自主呼吸。此外,病人的意识虽然模糊,但生命体征(脉搏、血压、体温、血氧…)稳定。

2024年9月4日的交通事故。来源:社交网络

医院的一位医生进一步透露,目前尚不清楚T.的健康状况何时能稳定出院,因为刚拔管,需要进一步观察。

如《劳动者报》所报道,2024年9月4日,T.驾驶卡车在永隆省茶温县永春乡行驶时与N.N.B.Tr(14岁;居住于茶温县茶温乡)发生碰撞,导致Tr.死亡。然而,茶温县公安局并未立案。

4月28日,Tr.的父亲N.V.P用枪射击T.后,P.自杀。而T.被送往中央多科医院急救。

事件发生后,公安部建议最高人民检察院撤销与交通事故相关的投诉处理决定;撤销茶温县公安局关于不起诉刑事案件第73/QĐ-ĐTTH的决定。同时,对P.开枪事件立案“杀人”罪。

随后,在检查文件和资料后,最高人民检察院认为上述交通事故的原因是司机T.在驾驶卡车避让、超车时未能确保安全,前方有障碍物,有对向车辆。

司机T.的违规行为根据2008年《道路交通法》第14条第5款a项的规定。同时,司机Trung有“违反道路交通参与规定”罪的迹象,根据《刑法》第260条第1款的规定。

5月3日,永隆省人民检察院撤销了关于不起诉刑事案件第73/QĐ-ĐTTH的决定。同时,永隆省公安局也指派调查机构副主管、调查员处理与导致女孩死亡的交通事故相关的犯罪信息。

(编译:李程 越南中文社;审校:Momo;来源:24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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