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上午,内政部长范氏青茶代表总理向国会提交了《干部、公务员法(修订)》草案。
范氏青茶表示,此次修法的目的是实现党关于地方政府两级组织模式的方针,结合精简编制、重组和提高干部、公务员队伍质量的要求。
从而有助于建设专业行政,按照现代化、效能、效率、效果的方向改革国家治理,集中管理发展,使国家进入新时代。
在法案的新点中,值得注意的是关于干部、公务员在执行公务中的义务、权利的章节。其中,干部、公务员有执行上级决定的义务。
然而,当有依据认为该决定违法时,必须及时书面报告决定者。
如果决定者仍决定执行,必须有书面文件,执行者必须执行但不承担执行后果的责任,同时向决定者的直接上级报告。
决定者必须对自己的决定承担法律责任。
内政部长表示,法案集中完善干部、公务员的管理和使用机制,以克服现行法律的限制和不足。
同时满足改革国家治理、建设专业、负责、动态和为民众服务的干部、公务员队伍的要求。
其中,转向根据工作岗位管理干部、公务员的方式。据此,法案明确规定,评估、安排、使用干部、公务员必须基于工作岗位的要求和干部、公务员的能力、任务执行结果、效率。
取消晋升考试的规定,取而代之的是根据能力、任务执行结果安排到相应公务员级别的机制,从而减少行政手续,为干部、公务员创造实质性的奋斗动力。
此外,改革公务员招聘工作,使被招聘者必须立即满足工作岗位的要求,招聘后被任命,工资级别与招聘的工作岗位相对应,无需实行实习制度。
规定灵活的招聘方式,除了传统的考试、考核外,还增加了从非公立部门、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有才能、有经验的人员中接收的形式,或与专家、科学家、符合条件的人员签订有期限的合同,以执行公务员专业、业务岗位的一些任务。
取消关于国家统一公务员入职质量鉴定的规定,以实现在公务员管理中大力推进分级、分权的主旨,同时加强后检、检查、监督机制,确保分权与有效权力控制相结合。
法案还提出了许多规定,以提高评估、使用和筛选干部、公务员的效率。
其中规定,评估干部、公务员必须基于所担任工作岗位要求的具体任务执行结果、工作产品,而不是基于一般、形式或感性的标准。
增加机制以消除“终身编制”思维,提高行政纪律。同时明确规定负责人在管理、评估和使用公务员中的责任,确保根据能力、工作岗位正确使用。
(编译:Ivy 越南中文社;审校:Alex;来源:Tuoitre)